至於美國制定的一系列制裁和抵制中國行駛主權的“台灣關係法”,香港人權法,新疆人權法案等等,對中國毫無約束力,他們的國内法只能在美國國内可以因此收留台灣,香港,新疆的分裂國家的分子以難民身份申請在美國等居住生活而已。這就是我所設計的“東渡扶桑”,給台獨,獨台,港獨,疆獨,等一切反動派一條自古流亡東渡扶桑的後路。既然美國和世界各地已經收留了大批因政治造反的異己人士,爲了國家統一,必須準備驅逐幾十萬以上的台獨,港獨,疆獨等叛國者,這些人的本質就是與中國政府和中共的路綫不共戴天之仇,教育也不會有多大成效。就像吸毒者一樣,與其如此,真不如爲淵驅魚,爲叢驅雀,讓他們到美國接受美國的民主最高原則是憲法,憲法的原則是ONE NATION INDIVISIBLE FOR ALL.即一個國家永遠不可分裂!